深交所称,万科于7月19日向非指定媒体透露了未公开重大信息。钜盛华经多次督促,仍未按要求上交股份权益变动书。深交所在给万科的监管函中表示,7月20 日,万科披露《关于媒体报道的说明公告》称,万科确于 7月 18 日和 19 日通过电子邮件、现场提交和邮寄快件等方式, 向监管部门提交了《关于提请查处钜盛华及其控制的相关资管计划违 法违规行为的报告》。此前,万科于 7 月 19 日向非指定媒体透露了《报告》全文这一未公开重大信息。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交所对万科采取发出监管函、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管谈话等措施。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