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消委会昨日向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发送了公开质询函:第一,为什么在同样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在欧美等市场全面召回该款手机,而在中国大陆市场却没有实施全面召回?第二,为什么在国家质检总局的约谈下才开始有限召回,且仅召回了1858台问题手机?第三,为什么在中国市场实施了有限召回的情况下,还发生了多起爆炸事故,发生爆炸事故的真实原因是什么?深圳市消委会认为,三星作为一家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跨国企业,在涉及产品安全的问题上不应仅仅满足于最低标准和底线要求,也不应在信息披露上枉顾消费者对自身安全的深切疑虑,更不应在召回问题上对中国市场和中国消费者采取双重标准。有鉴于此,深圳市消委会对三星的做法表示公开谴责。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