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发表文章,指出各地出台网约车新政“其无视时代潮流”。“在交通部的文件中,更多的是列出负面清单,例如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乘客信息,不得违规收费。但在各大城市的文件中,则多出了户籍要求、文化要求甚至车的排量要求。”“是否北京、上海户籍,并不与乘车体验正相关”。“至于在车身张贴网约车专用标识,安装“计价器”,则是非常粗暴的美学。似乎只有长成出租车类似物,才有接乘客的权利。然而不知,在过去无数次的论证过程中,究竟哪辆车因为没有标识和“计价器”,出现了问题?这种规定是出于客观需求,还是出于管理中的强迫症?”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