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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优诉艺龙旅行网擅用“葛优躺” 索赔40万元

2016-12-07 10:52分享至
12月7日,北京海淀法院在微博进行案件播报,称接到演员葛优对艺龙旅行网的起诉。原告诉称,因艺龙旅行网在微博中擅自加工、使用葛优肖像图片做配图,却为宣传被告的旅游项目及酒店预订,具有明显的商业属性,因此,葛优将其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肖像权的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40余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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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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