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在其官网公布《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提出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引导和督促,并提供技术保障。七日期间自消费者签收商品的次日开始起算。《办法》自2017年3月15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了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商品,包括消费者定作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等。原文链接
据新华社消息,11日从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获悉,上海市经信委当天与上海市杨浦区政府、虹口区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按照协议,杨浦区将致力建设新型无线城区服务创新创业,虹口区着力建设新型无线城区深化公共服务。目前部分建设项目已经在杨浦和虹口先行试点布局。上海市未来3年将累计投入资金超过300亿元建设新型无线城市,包括网络、平台、示范、产业集聚和公共服务平台打造等五大领域。
2017-01-11
210112z,2023-12-05 19:10:28
210112z,2023-12-05 19: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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