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上午,电商起诉刷单团伙第一案在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开庭审理。原告阿里巴巴方面表示,被告杭州简世网络公司组织刷单行为误导消费者,使平台电商数据受到污染,损害了淘宝与天猫的市场声誉和竞争力,因此索赔216万元。庭上,阿里巴巴代理律师表示,2016年3月之前,简世网络运营的刷单平台“傻推网”发布包括淘宝、天猫在内的全网刷单任务。2016年4月,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简世网络全网刷单流水超2600万元,非法获利36万元,其组织刷单行为系不正当竞争。对于当前行政处罚难以震慑刷单组织者的问题,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玉萍发表文章表示,刷单网站是网络虚构交易的最大推手和获利者,其大量的虚构交易行为属于“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其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及获利数额远超刑法“非法经营罪”的15万元及5万元起点,符合“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