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法》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在中国境内收集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在境内存储,有人质疑,此规定会限制数据跨境流动并影响国际贸易。网信办负责人表示,首先,此项规定是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提出的要求,而不是对所有网络运营者的要求,而且也并非针对所有的数据,只限于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这里的重要数据是对国家而言,而不是针对企业和个人。此外,对于确需出境的数据,经过安全评估认为不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出境;经个人信息主体同意的,个人信息可以出境。拨打国际电话、发送国际电子邮件、通过互联网跨境购物以及其他个人主动行为,视为已经个人信息主体同意。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