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于7月3日晚间公布《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步上海后尘,深圳也要求P2P网贷银行存管“属地化”,只能找深圳辖区内设有分行以上(含)级别机构的商业银行达成资金存管安排。据澎湃新闻不完全统计显示,已经完成存管的至少12家P2P要更换存管银行。 深圳的征求意见稿要求,P2P网贷想要申请备案登记,需要满足的银行存管条件为:与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设有分行以上(含)级别机构的商业银行达成资金存管安排,此外,主要资金结算账户(包括网络借贷资金专用账户)应当开设在商业银行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的分支机构。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