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起12岁以下儿童骑行共享单车死亡索赔案在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正式开庭审理,此案案由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由静安法院副院长丁德宏担任合议庭审判长。 在正式开庭一周前的庭前证据交换期间,原告表示,ofo小黄车公司对投放于公共开放场所的ofo共享单车疏于看管,且该车辆上安装的机械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故请求法院判令ofo小黄车公司立即收回所有ofo机械密码锁具单车,并更换为更为安全的智能锁具;判令ofo小黄车公司向原告赔偿死亡赔偿金616432元以及精神损害赔偿金700万元。对此,ofo小黄车公司曾当场对原告的遭遇表示慰问,称公司对原告之子发生的交通意外事故感到遗憾和痛心,但拒绝接受原告针对其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澎湃)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