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广西金融工作办公室网站发布通知称,根据2017年12月13日全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规范验收暨网络小额贷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培训会议,以及《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网贷整治办函〔2017〕56号)的要求,1月31日前必须完成区内网络小额贷款经营情况的摸底排查工作。通知要求,各设区市于2018年1月20日前完成摸底排查工作,并将所属辖区摸底排查报告报自治区互联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整治办汇总后,于2018年1月底报国家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