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出台《互联网电子数据证据举证、认证规程》。规程参考已经颁布施行的电子签名法以及尚在审议过程中的“电子商务法”,结合实践中出现较多的证据类型,将互联网电子数据证据限定为短信、电子邮件、QQ、微信、支付宝或其他具备通讯、支付功能的互联网软件所产生的,能够有形的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信息。(法制日报)原文链接
人民日报发文称,一些课程重视营销,不注重产品质量评估与审核,知识付费正遭遇“成长的烦恼”。随着知识付费的兴起,产品内容无价值、缺营养等问题也相伴而生。须知知识付费不是“割韭菜”的生意,“物有所值”是每位用户的核心需求。如何在生产传递有效知识与实现自身经济利益之间找到平衡点,是知识付费平台运营者应该思考的问题。
2018-07-20
210112z,2023-12-05 19:10:28
210112z,2023-12-05 19:11:21
推送和解读前沿、有料的科技创投资讯
一级市场金融信息和系统服务提供商
聚焦全球优秀创业者,项目融资率接近97%,领跑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