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更快落地,尽快发挥效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加快投资的意见》(鲁政办字[2019] 119号)于7月9日印发实施。今天上午,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从改革基金管理体制、降低基金设立门槛、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优化基金发展环境等四个方面,提出了20条政策措施。 根据意见,我省基金管理将更加市场化。这次改革,不再设立基金决策委员会、政策审查委员会,取消基金设立环节的政府审批和政策性审查,厘清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赋予新动能基金公司在确定合作机构、设立基金等事项上的自主决策权。(大众日报)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