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印发《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备案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启动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备案、报告工作,在降低人力资源市场准入门槛的同时进一步简化许可备案报告工作流程。《通知》规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应当自开展业务之日起15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设立分支机构,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完毕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华龙网)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