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月29日从省科技厅获悉,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已启动。根据《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补助实施办法》),受补助企业须为在山东省境内(不含青岛市)注册、会计核算健全的居民企业,企业开展的研究开发活动需符合国家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所属范畴,并已申报享受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此外,2018年度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2018年度研发投入须较上年度增加且占当年销售收入的3%(含)以上;2018年度销售收入2亿元(含)以下企业,2018年度研发投入须占当年销售收入的5%(含)以上。(人民网)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