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的意见》,确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启动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同时建立基金缺口责任的统筹分担机制,明确省、市、县三级政府责任,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山东老年人口占比高,养老保障资金需求量大。而企业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是从较低水平起步的,呈现出由低到高、渐续发展的特点和趋势。此次我省出台意见,既表明了我省坚决贯彻中央决策的鲜明态度,也有利于积极主动适应国家改革方向,更好维护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