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省财政厅了消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依法依规管住管好、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国有金融资本,进一步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近日我省印发《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20〕5号),确定了14项重点改革措施,实现到2020年年底前,各级政府授权本级财政部门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初步建立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体系;到2022年年底前,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机制全面理顺,国有金融资本布局全面优化,国有金融机构活力和控制力全面提升,更好地实现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基本任务,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强大金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