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多费劲,也要去找到那些“把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来做”的人
编者按:本文是李笑来正在预售的《七年就是一辈子》中的内容,略经 36 氪编辑。作者李笑来的微信公众号为 “学习学习再学习(xiaolai-xuexi)”。
人无非分为两种:有一类人做什么事儿都是为了自己而做,即便在某件事儿上做得并不好;另一类人做什么事儿都是为了别人而做,即便在某件事儿上做的还不错;
在这一点上,人与人之间开始分化,为自己而努力的人逐步变成所谓的精英,为别人对付事儿的人逐步变成所谓的庸众。
如果你想创业找个靠谱合伙人,那么请注意两个根基:
- 远离那些“表现型”选手,无论多费劲也要去找到那些“进取型”选手。
- 远离那些应付了事的人,无论多费劲也要去找到那些“把事情当作自己的事儿来做”的人。
(想了解什么叫“表现型”选手(Be-Good Type)、“进取型”选手(Be-Better Type),可以阅读海蒂·格兰特·霍尔沃森的《成功,动机与目标》)
其实这两个根基是同根生的特质。那些“表现型”选手,更在意的是自己当前的表现,别人对自己的看法;那些“进取型”选手,更在意的是自己当前的进步过程,更重视自己对自己的评估及其准确性,以便“明天会更好”。后者才可能成为我们在《抓住大势的方法论》一文中提到的“活在未来”的人。
“表现型”选手做事常常不是为了自己的进步,而是为了自己当下表现得多好,也就是说,为了获得更多的当时的认可。这细微的差异,长期却造成天壤之别。对于“表现型”选手来说,外部的反馈,构成了全部的“回报”,决定了努力的成本。家长多夸几句,就再多学一点点,以便继续被夸;工资多涨一点,就尽量显得多做一点,否则多不划算啊!这是他们真实的念头。
“进取型”选手做事是为了自己的进步,做事的收获,最大的部分不是来自外部的奖励或者赞赏,最大的部分是自己的进步;即便在做得不足够好的时候,甚至外部只有忽视和鄙视的时候,收获依然清晰:无论如何都有一些哪怕看不着但确实体会得到的进步啊!
但这也确实是个非常隐蔽的陷阱:
- 明明是为了别人而活,却真切地感觉是“为了自己的利益”;
- 明明是为了自己而活,却最终不仅显得也确实是“大公无私”。
为什么要直接远离第一种人呢?
首先是因为,他们的这种习惯,这种态度,实在是根深蒂固,他们几乎从刚开始“懂事儿”就已经这样了,基本上都是因为来自于父母的习惯与态度而不断加强。其次是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对每个结果的理解都会因此不同,进而进一步固化这种习惯与态度。更重要的是,这是最底层的价值观,位于“操作系统”的核心位置,很难与不同的操作系统相互兼容。尝试着改造他们是全无意义的,谁都做不到 —— 除非有一天他们自己意识到了,自己改,可这希望也太渺茫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