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换帅,新主席郭树清对互联网金融态度如何?

卢晓明·2017-03-01 14:48
新主席郭树清曾强调:依照法律,私募投资超过200人就属于违法活动。面向少数人的投资理财产品不能打广告,不仅不能上电视、登报纸,就是到居民小区挨家挨户发传单也不行。

据中国银监会官网今日显示,原山东省省长郭树清已出任中国银监会第三任党委书记、主席。

银监会是互联网金融的主管部门,如此重大的人事变动,很有可能影响着未来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风向。那么,究竟这位主席此前对互联网金融的态度如何,不妨从其以前的任职举动和观点中窥探一番。

坚定的改革者:曾剑指IPO发审制

郭树清生于1956年8月出生,汉族,内蒙古察右后旗人,法学博士。新浪财经报道称,“郭树清和他的老朋友周小川、楼继伟等人一直被视为坚定的改革者”。

从他最为人所称道的履历看来,伴随着他的,总离不开“改变”二字。

郭树清曾为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的一员,于2011年10月起接替尚福林出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党委书记,后于2013年3月底,从证监会空降山东。

在他任职证监会主席期间,证监会推出超过70项新政,平均每六天就出台一项新政,而且直指股市顽疾。比如,针对A顾IPO市场最有争议之一的发审制度,他上任伊始就问“IPO不审行不行”。DT财经如此总结

他所任职期间,A股市场新批了193家上市公司IPO,首发募资1386.6亿元;整体市值从23万亿增长到24.5万亿,增幅6.52%;A股证券账户数 从1.62亿增长到1.69亿,增幅4.3%;机构投资者里,基金资产规模从2.1万亿增长到2.9万亿,增幅38%。

此外,他严打内幕交易,多次强调,对内幕交易保持“零容忍”,他一方面启动IPO市场化改革,降低新股发行市盈率,一方面对IPO审核透明度提出更高标准,严查财务数据;同时,他完善A股退市制度,在沪深交易所推出退市制度。

新浪财经指出,当时有几百家公司正排队IPO,郭树清收紧政策,被认为得罪了很多利益集团。

虽然本来就鲜有银监会主席任职超过三年(除了第五任主席尚福林任期长达9年),但郭树清是其中任期最短的。他在任证监会主席仅18个月后,就被调往山东任省长。

任职山东:金融的改革与监管

在山东,“改革”这个词,依然伴随着他。提起在山东的他,媒体总会提其在金融领域大刀阔斧的改革。

凤凰财经指出,山东GDP长期位列全国三甲,仅次于广东和江苏,实体经济约占全国10%;然而金融领域无论是社融还是资产总量,长期仅占全国的不到7%。

于是,郭树清上任131天便推出了被称为“山东金改22条”,力推山东金融改革;成立金融改革发展领导小组,郭树清任组长。

三年后,2015年山东省金融业增加值相较于2012年增长了61.7%,占GDP比重也从2012年的4%到突破5%。省内上市和挂牌企业数量大幅增加,2016年山东省新增上市公司17家;新三板挂牌企业新增234家。在这期间,他几乎见遍了所有金融监管机构的领导,还与上交所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支持山东企业上市。

他还颁布了多个有“开创性”的金融监管文件:

  • 《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中国首部涉及地方金融监管的省级地方金融法规;

  • 《山东省权益类交易场所管理暂行办法》:国内第一个单独规范权益类交易场所的规范性文件;

  • 《关于开展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试点工作的意见》:全国第一个指导、推动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专项政策文件。

曾说要严打“私募变公募”

至于其对互联网金融的态度,从其之前并不多的评论了解其基本态度。

在2016年1月山东省人大会上,郭树清表示,互联网金融时代要严控金融风险,加大对非法集资、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清理打击力度,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他也说,互联网时代改变了传统意义上的投融资环境,须审慎探索股权众筹、第三方支付等互联网金融形式,防范金融风险。

他还说,要大力发展私募市场和股权投资基金,发挥齐鲁和蓝海两个股交中心的平台作用;深入开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

同年6月在山东青岛中国财富论坛上,他强调财富管理有很大潜力,但要做好精细化管理,深入做客户分层,一定要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而且要加强对投资者的风险教育:

  • 一是要引导居民进行合理有效的组合投资,不要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

  • 二是提醒人们不要搞赌博性、押宝式的投资。

  • 三是特别要警示大家千万不能靠借债来投资。

政府依法保护的是投资者合法权益,而不是保证投资者自己预期的收益。

在肯定完财富管理的巨大潜力和投资者教育的必要之后,他不忘强调要严打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他提到,庞氏骗局之类的金融诈骗不断变换花样,屡禁不止;一些投资者被所谓新型金融组织的高收益所吸引,也出现了类似跑路、倒闭、停止兑付等现象。“所谓的“保本高收益”,一听就是诈骗。”

当时的他还专门提到了某些理财产品“推广满天飞、私募变公募”的情况:

依照法律,私募投资超过200人就属于违法活动。面向少数人的投资理财产品不能打广告,不仅不能上电视、登报纸,就是到居民小区挨家挨户发传单也不行。

这恰好与最近被整治的私募产品涉嫌突破投资人上限等情况有关。再者,上文也提到,其在山东任职期间,曾颁布了国内首个规范地方权益权交易场所的文件。

显然,这位法学博士的风格是,既鼓励金融业的市场化发展,同时也从不放松对金融业的监管。这样的监管风格就像坚信法律之于市场经济的作用:厘清产权与责任、严打违法行为,其自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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