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颁布ICO监管办法:信息披露与注册许可是前提,依据项目内容适配相关法律

张达·2017-09-30 16:53
除了中韩之外,美国、英国、等国也相继出台了针对ICO的措施。
项目
未融资福建省2022-01
简介
我要联系

近日,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后文简称ASIC)针对 ICO (代币发行)颁布了相关的监管指导文件(Initial coin offerings INFO 225)。根据ASIC官网的报告显示,监管机构将依据 ICO 项目所涉及的行业与业务的差异适配于不同的法律法规。举例说明,单纯的代币交易将归由澳大利亚的消费者通用法规(General Australian Consumer Law,)进行管理,而提供金融产品的ICO项目则受《企业法》(Corporations Act)的监管。换而言之,ASIC正试图为投资者提供法律层面的保护,但对于没有明确定义的ICO项目而言,仍存在监管空白。

ASIC的相关描述:

大意是,一般情况下,ICO的发行方会为项目的参与者提供一份购买凭证,但是当凭证权益价值会受到发行方的资金池或对资金池使用而造成波动,那么这个 ICO 项目将归MIS管理(投资管理办法)。而在MIS的管理办法下,参照《企业法》的要求,ICO项目的发行方需要履行信息披露、登记注册以及获得监管方许可的义务,也就是说,具有金融属性的ICO 项目未来在交易数字货币的时候必须拥有监管层下发的牌照。

其次,参考原有法律法规下禁止投资招股书中的出误导性或欺骗性陈述,ASIC的文件也指出,对ICO白皮书的监管态度与手段将与招股说明书无异。

最后,ASIC委员John Price表示,如果代币本身不具备金融属性,投资者将不受《企业法》的保护适用范围。

此次ASIC的文件声明正好在中国政府将ICO彻底关停,且定性为非法的、严重影响经济与金融制度的稳定。无独有偶,韩国也于这周全面禁止ICO,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宣布,对Maksim Zaslavskiy及其设立的两家公司发起民事诉讼,认为其在ICO中误导并欺诈投资者,出售未经登记注册的证券资产。

比起中韩与美国,澳大利亚的态度则更为包容,ASIC认为在严格的监管下,ICO会是对当下融资渠道的一种补充。

+1
2

好文章,需要你的鼓励

参与评论
评论千万条,友善第一条
后参与讨论
提交评论0/1000

报道的项目

项目
我要联系
简介

下一篇

本周五,日本11家数字货币交易所获得日本金融厅(FSA)颁发的首批数字货币交易所运营许可。

2017-09-30

36氪APP让一部分人先看到未来
36氪
鲸准
氪空间

推送和解读前沿、有料的科技创投资讯

一级市场金融信息和系统服务提供商

聚焦全球优秀创业者,项目融资率接近97%,领跑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