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发函连批万科、钜盛华,证监会成立工作小组插手“万宝之争”,万科反击见效了?

宋长乐·2016-07-21 16:37
深交所对万科和钜盛华连发两封监管函,批评两家公司的违规行为,证监会在接到万科的举报之后,已经着手成立了工作小组。

昨日,万科忽然反击,向证监会、深交所等四部门,提交了一份《关于提请查处钜盛华及其控制的相关资管计划违法违规行为的报告》,盘点了宝能系九个资产管理计划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

现在看来,万科的反击似乎见效了。

下午的时候,深交所对万科和钜盛华连发两封监管函,批评两家公司的违规行为。

在给万科的监管函中,深交所称,万科于7月18日和19日通过电子邮件、现场提交和邮寄快件等方式,向监管部门提交了《关于提请查处钜盛华及其控制的相关资管计划违法违规行为的报告》,万科还于7月19日向非指定媒体透露了《报告》全文这一未公开重大信息。

而万科的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9条和第2.14条规定,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对万科采取发出监管函、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管谈话等措施。

给钜盛华的监管函中,深交所表示钜盛华分别于2015年12月、2016年7月披露拥有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权益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但截至目前,钜盛华仍未按规定将相关备查文件的原件或有法律效力的复印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

深交所指出,钜盛华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规定,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对钜盛华采取发出监管函、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管谈话等措施。

事实上,在万科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当天,华润、宝能系就曾收到过深交所的关注函,彼时关注函内容显示,深交所要求双方各自说明,二者是否存在协议或其他安排等形式共同扩大所能支配的万科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事实,并对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说明是否互为一致行动人及其理由,关注函围绕的核心是华润和宝能系如何由敌对变成了盟友?

除了深交所,“万宝之争”这一次也引起了证监会的注意,根据财新的报道称,证监会在接到万科的举报之后,已经着手成立了工作小组,包括办公厅、市场部、法律部、会计部、基金业协会等部门,针对“万宝之争”讨论相关的法律认定和对策。

早在7月2日的时候,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证监会例行发布会上就回应称,证监会一直在关注万科相关情况,相关方的利益诉求应当依法依规在公司治理框架内妥善解决,过程中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问责。

如此看来,这一次证监会出手也并不是一蹴而就。

而钜盛华自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配资买入万科A之后,截止至今,数据显示钜盛华通过9个资管计划斥资共236.5亿买入万科股票,其中6个资管计划已经出现浮亏,1个资管计划已接近平仓线。

加上万科股价多日连续下跌,若宝能没有及时补保证金,平仓风险一触即发,数据显示自7月4日复盘至今,万科A跌幅已达到22%,市值蒸发约800亿。

然而即便已经到了如此境地,“万宝之争”也并没有停战的意思。如今,深交所、证监会接连发声,下一个出手的应该就是国资委了吧。

以下附上深交所对万科和钜盛华连发两封监管函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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