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州都修法允许无人车“无司机”测试了,中国的无人车立法何时出台?

卢晓明·2016-09-30 13:26
加州在无人车的立法似乎总是走在前头,谁让里面住着一堆科技公司呢?

财富杂志报道,美国加州州长杰瑞·布朗(Jerry Brown)周四(9月29日)签署一项法案,允许自动驾驶车辆在“驾驶室无人监控状态下”于公共路面上展开测试。

这无异于为谷歌、特斯拉等公司松绑,它们的自动驾驶汽车终于可以在“无人状态下”驶出园区、行进在旧金山的公共道路上。

此前,加州监管层已经允许一些自动驾驶车辆在该州的公共道路上展开测试,获得牌照的包括百度、谷歌、福特、本田和特斯拉等在内的15家汽车制造商、科技公司和创业公司。

在现行的监管规则之下,上路的无人驾驶车辆,必须在驾驶室内配备一名司机监控车辆和路面情况,而且车辆必须有刹车和方向盘。去年12月,加州颁布了一项法规,禁止没有方向盘的汽车上路。这让谷歌开发的无人驾驶汽车至少三年内无法在加州的道路上行驶。

除此之外,允许无人驾驶车辆在公共道路上测试也至关重要,因为,虽然加州已允许无人驾驶汽车在私有的企业园区内展开测试,但这些车辆在园区内进行巡回测试时,往往需要经过公共路口。

提出该项法案的是共和党女议员苏珊·博尼利亚(Susan Bonilla)。今年三月,她接受路透采访时表示,监管层担忧无人车的安全问题,而立法者则希望鼓励本州内的创新,这种天然的冲突使得法案的出台变得很有必要。

“他们想规避风险,而我们则认为,这个领域需要敞开大门,并采取措施(激励创新),”博尼利亚说,认为这个无人驾驶巡游项目“是一项非常明智的让车辆走出门外的机会”,以展现技术如何安全地工作。

如今致力于研究无人驾驶汽车的企业认为,他们的车辆最初的应用将是在大学校园、科技园和其他受控环境中,因为这些地方的车辆和干扰因素都比较少,不像城市道路一样繁忙。

谷歌和其他公司一直抱怨加州对无人驾驶车辆的监管太过苛刻,而且认为该州的规定并不实用。谷歌已经开始在德克萨斯州开展无人驾驶车测试,不过该州的法律也要求自动驾驶车辆配备司机、方向盘和刹车装置。

美国联邦政府上周发布了关于自动驾驶汽车的一系列自愿性的指导方针。据36氪报道,奥巴马还在《匹兹堡邮报》上发表了一篇名为《无人驾驶可行,但也要保证安全》的文章,推动无人驾驶汽车合法化。在这份美国交通部颁布的法规中,依然允许各州制定自己对自动驾驶的规范条款, 目前美国各州对于无人驾驶技术的规范各异,有的还处于法律法规空白状态。

反观在中国,如今还没有任何一部专门为无人驾驶汽车监管成立的法规。一位汽车行业资深人认为,国内并没有一个与无人驾驶汽车相关的标准来监管,在无人驾驶法律法规方面存在严重漏洞,因此“严格来说,只要是无人驾驶汽车上路行驶,现阶段在国内都是违法的”。

百度无人驾驶汽车在去年12月在国内首次完成路测之时,就有汽车专家分析称,百度路试的这辆经过改装的BMW3系GT,至少涉嫌违反《机动车登记规定》中关于不得擅自改装的规定,且其自动驾驶系统与所改装的车辆的长期兼容性、稳定性都存有疑问。

因此,不少业界人士在呼吁为无人驾驶车立法。

今年三月的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吉利集团董事长李书福提交了“加快自动驾驶立法”的议案。他认为尽早进行立法的预案工作,有利于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政协委员、百度董事长李彦宏也建议应该尽快完善无人驾驶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无人驾驶汽车的研发、测试和商业化应用提供制度保障。此外,他还认为,无人驾驶相关的地图内容、测绘资质等规定也阻碍了无人驾驶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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