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货币究竟是商品?证券?还是财产? 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或从法律角度给出答案
在涉及到跨州的虚拟货币销售交易问题上,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有权对欺诈行为实行执法权力。
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正在迅速扩大其加密货币管辖权,旨在进一步遏制欺诈行为出现。
大约两天前,纽约东区美国法官Jack B. Weinstein裁定同意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将加密货币定义为商品。今年一月,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向加密货币服务公司My Big Coin Pay Inc.发布了“补充法律授权”通知,指控其涉嫌欺诈和挪用资金。
根据相关裁决,My Big Coin Pay的“虚拟货币”被定义在了“美国商品交易法”中对“商品”的范围之内,而且在涉及到跨州的虚拟货币销售交易问题上,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有权对欺诈行为实行执法权力。
现阶段,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美国国税局对加密货币的定义各不相同,他们分别将加密货币定义为商品、证券和财产。
至于My Big Coin Pay这家公司,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表示,该公司及其关联方Randall Crater和Mark Gillespie已经从旗下客户账户上挪用了600多万美元,并将这些钱转移到了个人账户,花在了个人开支和购买奢侈品上。
不过,从本次通知声明可以看出,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正在试图从法律角度明确加密货币属于商品范畴,同时也正在进一步扩大自己的监管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