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新规正式下发,靴子落在谁的“心头”?

36氪的朋友们·2018-04-27 21:13
29号文件和资管新规,把中国金融市场职能进行详细的规范,把金融产品做了明确的划分,提高了识别度。

编者按: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肥皂大叔的思想”(ID:fknxs_116),网贷专栏作者肥皂。36氪经授权转载。

今天,《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正式下发,从征求意见稿到正式下发已经有将近半年的时间。 

去年11月,资管新规的征求意见稿在金融行业、类金融行业掀起了较大的“风浪”,半年过去了,虽说今非昔比,但是风浪依旧没有停止。

靴子落在了谁的“心头”呢?

一、29号文件和资管新规

就在前不久,《关于加大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整治力度及开展验收工作的通知》(简称“29号文”),正式下发,标志着互联网公司(取得资管牌照、资管销售资质)通过网络途径,发行、销售、代销、引流资管产品被叫停。

29号文件对很多销售资管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伤害”非常大,可以说是“断了财路”。也对那些,拆分业务的网贷平台影响很大。网贷平台有的为了能做“大额资管”,把平台拆分成两个。还有的平台虽然自己不发资管,但在没有任何销售资质的情况下代销资管。还有的,直接给“资管”进行引流。29号文件一出,这些方式、渠道、途径统统都被“切断”。 

说到底:29号文件,规范了资管业务的销售途径、正式了资管业务的发行方是金融机构,为了给资管新规落地,扫清了“障碍”。

29号文件和资管新规,把中国金融市场职能进行详细的规范,把金融产品做了明确的划分,提高了识别度。对于投资人来讲,可以更好的识别我买的是什么,什么产品,怎么计息?投资趋向和投资标的。 

二、投资人值得关注的资管新规重点内容

1、资管业务到底是什么?

资产管理业务是指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为委托人利益履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义务并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用,委托人自担投资风险并获得收益。金融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在合同中事先约定收取合理的业绩报酬,业绩报酬计入管理费,须与产品一一对应并逐个结算,不同产品之间不得相互串用。 

定义已经非常明显,是金融机构,资产管理机构(持牌)接受投资者委托。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提到了产品逐一清算的问题。也就是说不同类型的产品要单独、独立的清算,不能混为一团。 

2、资管业务去刚兑 

资产管理业务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出现兑付困难时,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金融机构不得在表内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大家看到了么,属于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以外),不承诺保本息,不能刚兑。去刚兑终于从金融机构开始了。也就是说未来的资管业务,肯定是去刚兑了,如果你再去买理财,有银行客户经理忽悠你说,买吧保证给你兑付。这就违规了! 

3、私募基金也是资管 

私募投资基金适用私募投资基金专门法律、行政法规,私募投资基金专门法律、行政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本意见,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相关规定另行制定。

其实这是对私募基金的双重钳制。也就是说我私募基金适用于私募的法规,但是私募法规没有涉及到的,适用于资管新规。(大叔是私募管理人啊,求收留啊!)

4、私募并没有提高门槛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30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产品、单只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买私募还是100万,并没有坊间传言的500万起。但是,大家注意了,投资固定收益的门槛也许会提高。未来不排除银行理财、信托产品的起头点是30万。

5、再次严禁非持牌代销 

金融机构代理销售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应当符合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资质条件。未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许可,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代理销售资产管理产品。 

任何的非金融机构,不能代销资管。这根开篇我们提到的29号文件相呼应。 

6、大数据、人工智能恐怕要“消停”了 

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展投资顾问业务应当取得投资顾问资质,非金融机构不得借助智能投资顾问超范围经营或者变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作为金融机构来说,开展人工智能投资顾问,需要取得顾问资质。说白了就是你的人工智能技术要去备案。非金融机构不能借助人工智能开展资管业务。 

这对于那些打着“大数据、智能投顾”进行销售资管的网贷平台来说是“灭顶之灾”。是谁大家心里都清楚,今儿大叔就不点名了,看你们好好改正哈。

三、靴子落在谁的心头?

首先,对于传统金融机构来讲资管新规体现的是规范。问大家一个问题,你们谁买过银行的理财产品?相信有很多人买过,那么谁知道银行理财产品是什么?你的钱去了哪里?相信很多人并不知道。

其实,很多银行理财产品尤其是近两年出现了一定的风险,有些产品风险非常大,涉及了很多嵌套模式,从而导致了“风险暗藏”。资管新规,规范了银行、券商、保险、信托、以及私募基金的产品形式,从这个角度来讲,规范产品、业务形式降低了产品本身的风险,同样也是在去杠杆,去库存。 

其次,对于类金融、互联网金融来说,资管新规的落地更是一种“牌照化”的体现。资管新规以及29号文件中都提到了,资管产品是持牌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对于未持牌的机构来说,不能随意发行。两个政策的双重钳制,让互联网+资管变得越来越窄。 

最后,关于投资人保护。对于投资人来讲,重点在分辨上。但是,单纯靠投资人分辨还不够,金融机构有义务告知投资人你买的究竟是什么。毕竟,大多数投资人不是金融专业人士,金融机构如何做到投资人教育,如何给投资人将明白资管,如何按照投资人风险等级匹配适合的产品,才能让资管新规真正的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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