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信息孤岛 南京政务实现数据共享

36氪江苏的朋友们·2019-08-21 14:24
《南京市政务数据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编者按,本文来自《南京日报》,36氪授权转载,作者 邹伟,原标题《打通信息孤岛 实现数据共享》

本报讯(记者 邹伟) 明明是相同的个人信息,却要在不同部门重复提交,给不少办理业务的市民带来诸多不便。如何打通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日前,《南京市政务数据管理暂行办法》由市政府正式公布,将于今年9月20日起施行。 

市大数据管理局昨天介绍,国务院曾于2016年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对政务数据管理提出明确要求。今年4月,该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在充分学习借鉴国内外其他城市立法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在“中国南京”门户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经过对各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反复的斟酌、修改与论证,《办法》最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办法》明确,政务数据是指,本市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依法经授权、受委托的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或者获取的具有原始性、可机器读取、可供社会化再利用的各类数据。 

《办法》主要围绕政务数据的管理要求,在规划建设、目录管理、整合共享、开放应用、安全保障等方面分别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包括:要编制全市的政务数据目录,实行统一目录管理;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云平台,依托“中国南京”“我的南京”等门户网站和智能门户平台,构建统一的对外服务门户和用户认证体系,为各类用户提供可信、权威的身份账户等。 

在整合共享方面,《办法》特别指出,政务部门应当按照合法、必要、适度的要求,明确本单位政务数据采集的规范和程序,按照法定职责在政务数据目录的范围内采集数据。政务数据应当一数一源、一源多用,实现全市政务数据一次采集、共享使用。可以通过共享方式获得数据的,不得通过其他方式重复采集。政务部门因特殊业务或者紧急需要,可以临时采集政务数据目录范围外的数据。 

市大数据管理局表示,下一步,该局还将围绕政府投资电子政务项目审批、政务数据的归集、共享和开放以及政务数据安全管理等领域,制定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等《办法》配套规范性文件,为推进我市政务数据整合、共享、开放和创新应用以及保障数据安全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为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的网上便民服务,让市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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