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缴存比例、延后还款时间……南京公积金多项暖心举措降低疫情影响

36氪江苏的朋友们·2020-02-10 12:17
现代快报记者获悉,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出台减轻企业负担、延长购房提取期限、适当延后公积金还款时间等举措,来降低疫情对缴存单位和职工的影响,方便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相关业务。

编者按:本文来自现代快报,记者 张瑜,36氪经授权发布。

2月9日,现代快报记者获悉,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出台减轻企业负担、延长购房提取期限、适当延后公积金还款时间等举措,来降低疫情对缴存单位和职工的影响,方便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相关业务。

△相关通知部分内容截图

现代快报记者看到,根据公积金中心的最新通知,现对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作出如下调整:

一、推进线上服务。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在疫情防控期间应优选住房公积金线上服务渠道办理公积金缴存、使用相关业务。

二、减轻企业负担。受疫情影响延迟复工或停工停产的企业,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降低缴存比例或申请缓缴存住房公积金,待企业复工后再恢复缴存。

三、延长购房提取期限。疫情防控期间,职工购房提取无法办理而超期的,提取期限暂顺延3个月。

四、适当延后公积金贷款还款时间。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可以申请适当延后疫情防控期间的还款时间,具体确认手续在疫情防控结束后补办,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

五、暂时调整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的贷款条件。企业因疫情影响未能正常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疫情结束后补缴的,期间中断时间不影响相关职工贷款时连续缴存计算时间。

据悉,相关临时调整事项视疫情防控情况做进一步调整或恢复。


+1
0

好文章,需要你的鼓励

参与评论
评论千万条,友善第一条
后参与讨论
提交评论0/1000

下一篇

2月10日起,备案审核通过的江苏企业将复工。2月8日,江苏省发布疫情防控期间各类企业复工工作的紧急通知。

2020-02-10

36氪APP让一部分人先看到未来
36氪
鲸准
氪空间

推送和解读前沿、有料的科技创投资讯

一级市场金融信息和系统服务提供商

聚焦全球优秀创业者,项目融资率接近97%,领跑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