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出实招 为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纾难解困
2月7日、27日,为降低疫情对企业、职工影响,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后两次发布阶段性支持政策,为企业、职工进一步纾难解困。
编者按:本文来自南京日报,记者 孙琳,36氪经授权发布。
2月7日、27日,为降低疫情对企业、职工影响,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后两次发布阶段性支持政策,为企业、职工进一步纾难解困。
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降低缴存比例;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凭协商意见及补缴方案申请在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具体确认手续在疫情防控结束后补办。
因疫情影响收入的无房职工,如支付房租压力较大,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提高2月至6月的租房提取额度,单身职工每月可提高300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每月可提高600元。
对6月30日前职工购房提取无法办理而超期的,提取期限顺延3个月。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该中心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的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疫情特殊性,调整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支持政策,为受影响的缴存单位和职工做好“防护”,解决其实际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