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鹏汽车股东集体出质股权,或为境外上市做准备
编者按:本文来自36氪「未来汽车日报」(微信公众号ID:auto-time),作者:程潇熠。
作者 | 程潇熠
编辑 | 李欢欢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小鹏汽车运营主体广州橙行智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47位股东将其所持的全部股权悉数出质,质权人均为广东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出质登记日期为12月10日。
12月15日,小鹏汽车在微博表示,股东集体出质股权是小鹏汽车进行集团重组的一部分,属于企业发展及优化企业股权结构的正常行为。
据华律网介绍, 股权出质,是一种现已可行的融资担保方式。等同于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理想汽车CEO李想表示,“在搭建红筹或VIE的结构,很正常的事情,新一轮融资有美金进入。我们和蔚来都有这样的操作。”
红筹架构是私募交易架构,为跨境私募与海外上市的首选架构。VIE结构,即可变利益实体(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VIEs),国内也被称为“协议控制”,是指在境外注册的上市公司与境内的业务运营公司相分离,境外的上市公司通过协议的方式控制境内的业务公司,业务公司就是上市公司的VIE(可变利益实体)。
李想此言或指小鹏汽车此举是为海外上市做准备。小鹏汽车副总裁李鹏程就此向未来汽车日报(ID:auto-time)表示,“中长期的目标肯定是上市,但没有具体时间表,所有的工作都会去做准备”。
据天眼查信息,此次股权出质的广东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由港资XPeng(hongkong)limited 百分百持股。此次小鹏就是内地运营实体,将所有股东股权出质给WFOE(外商投资企业),符合VIE结构。
VIE结构 来源:天元律师
2018年6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 年版)》取消专用车、新能源车外资股比限制,并计划2020年取消商用车外资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车外资股比限制,同时取消合资企业不得超过两家的限制。
这意味着,在境外上市的中国新能源汽车企业已不必拆除VIE架构便可直接回归,在中国境内上市。
此外, 据日前启信宝数据,小鹏汽车运营主体广州橙行智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鹏汽车)新增一家股东:广州鲲鹏科创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资本增长约1.26亿元。
增资完成后,小鹏汽车的企业类型已由法人独资变为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广州鲲鹏科创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小鹏汽车2.06%股权,其余97.94%股权为小鹏汽车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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